倡议号召全省人民争当保护湿地的践行者,自觉遵守《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做到不侵占、不填埋、不排干湿地,不向湿地倾倒污染物和废弃物,不破坏鱼类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栖息地、迁徙通道,不猎捕采挖野生动植物。争当保护湿地的捍卫者,积极主动参与到保护湿地的监督中来,积极举报、制止一切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违法行为。争当保护湿地的宣传者,主动学习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向身边的人宣传湿地知识和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,倡导绿色消费理念,积极参与保护湿地志愿者活动,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。